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称,为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甘肃吐鲁矿区红沙梁矿井、夏萌城矿区惠安煤矿及甘肃吐鲁矿区红沙梁露天矿三个煤矿项目,合计产能590万吨/年。
国家能源局要求,以上项目均需按核准文件进行煤矿产能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