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2019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包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
2018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宣布新一批11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启动。彭华岗介绍,下一步11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改革将会打造升级版,国资委将对其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包括战略规划、工资总额管理、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财务和产权管理等方面。
被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11家企业,将成为“升级版”改革试点,其中一个重点工作就是调整管控模式,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放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资委对央企的放权,二是集团对子公司的放权。
国资委加大放权力度
在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关系上,国资委将在战略规划、工资总额管理、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财务和产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的力度。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这意味着试点企业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企业被列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之后,国资委将明确对其授权,权力下放至企业,在董事会职权的落实、职业经理人的薪酬考核评价以及管控模式的调整上都有了具体的落地。
另外,试点企业在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上,也要进一步加快转型。集团赋予下属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把管理的重点从直接管控转向战略管控,建立规范、专业、高效的总部管控模式,把总部真正打造成为产业培育的牵引、风险管控的枢纽、公司治理的典范。彭华岗表示,这种放权可以更好落实责任,也真正调动了产业企业的积极性。
周丽莎表示,试点企业本身管控模式的调整也是以“管资本”为主。总部落实“管资本”职能,部门压缩,人员精简,总部的权责包括运营权、资产配置权,生产研发权、考核评价权和薪酬分配权等则下放给了二级平台公司。“总部职能下放,具体的运营职能由平台公司来做,然后再下级的专业化公司来进行生产运营功能,管得过多、过死情况就转变了,这样可以让企业具体运营职能得以落地发挥。”周丽莎表示。
工资总额管理更加灵活
工资总额管理是国资委向企业放权的一个方面。1月16日,国资委公开《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对央企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相比其他类型央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获得了更大的灵活度。《办法》明确提出,对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者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的中央企业,可以探索实行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周丽莎表示,这项规定体现了政策对接改革试点,探索“一企一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可能实行工资预算备案制,由企业自主编制年度工资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对于试点企业中的科技型企业,可能实行特殊高端人才工资总额单列,不纳入集团工资总额。另外,试点企业还可积极推动下属或所投资企业的混改,推动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手段,这些也都属于工资总额管理的范畴。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是投资公司试点“升级”的另一个体现。彭华岗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推动机制转换,激发企业的活力动力。要着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进一步落实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的权力,投资运营公司要在其所管的、所出资的企业中率先把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