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能为我主持公道!”3月10日,龙门煤矿开一队职工王兵握着矿工会办主任陈洪波的手连连说道。
“不用谢。要说谢呀,你得感谢矿上的制度,我只是按制度办事。再说了,保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排忧解难是我们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陈洪波认真地说。
原来,2月18日,当班班长安排王兵帮助另外两名职工一起推矿车。当班安监员老王巡检到现场时,发现推车时没挂红灯,要报王兵“三违”。
升井后,王兵越想越委屈,就到矿上调解小组“申诉”。矿调解小组经调查了解,在“推车没挂红灯”的客观事实中,王兵不承担主要责任,但他在语言、行动上不够冷静,情绪过激,根据矿“三违”界定标准,他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应认定为一般“三违”。由此,把王兵的严重“三违”改为一般“三违”。
近期,龙门煤矿结合当前严峻形势,为切实解决好职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职工队伍的维稳工作,修订完善了安全处罚“申诉”、“复议”规定,致力于畅通职工维权“阳光通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此外,该矿还把职工劳动关系、劳动保护等方面纳入“申诉”范围,使职工维权上升为民心工程,真正服务于职工,让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现在,职工可以通过维权渠道进行‘申诉’,不但保障了职工正当合法权益,而且对管理人员起到了监督作用,有利于推动矿井安全管理再升级。”该矿安监科科长韩长立说。(杨事名 梁继森)